律师询问笔录注意事项
2022-11-29
投稿:林姿辛 分享
律师出庭笔录,没有固定的格式,因此在实际工作中,五花八门,不但字龙飞凤舞难以辨认,而且内容的详略也把握不准。
究其原因,除一些律师对出庭笔录不够重视之外,部分律师客观上也存在不会记录、不知道应怎么记录、记录速度慢等因素。
这是因为,律师出庭笔录与法院书记员庭审笔录不同,因为庭审权掌握在审判长手中,书记员心中有底,能把握住记录节奏和要点,而律师则心中无数。
根据各种会议记录的实践,问题还是好解决的。
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,供广大律师参考。
一、要把握出庭笔录的两个特点1.出庭笔录与会见被告询问笔录相比,对象不同。
出庭笔录涉及到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活动。
这就要求律师一定要头脑灵活、反应迅速。
要密切注意庭上动态,随时记下每一位诉讼参与入的活动情况,既要有条有理,又要分清彼此,以免混淆、难辨。
2出庭笔录与法庭笔录相比,重点不同。
出庭笔录的重点是法庭审理的程序和庭审中出现的新情况。
显然,律师要比法院书记员轻松。
立法院书记员与审判长配合默契,。
V中有底,如对各诉讼参与人的安排、调度证据、法庭审问的先后,书记员都比较清楚。